rcep成员国有哪些?
RCEP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首批生效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6国和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2月1日,RCEP对韩国生效。3月18日,RCEP对马来西亚生效。
RCEP具有以下亮点和新特点:一是原产地累积规则。RCEP实现15个成员国之间的累积,使得货物更容易获得RCEP原产地资格,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 并进一步增强自贸区内产业价值链布局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二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成员国出口产品在中间成员国拆分后,可在不超过初始原产地证明所载数量和有效期内,使用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再次出口货物并在进口国享受协定税率,极大地提高企业在销售策略以及物流安排方面的灵活性。三是原产地声明广泛应用。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与传统的原产地证书将于协定生效之日起并轨使用。
rcep是以什么为主导的区域经济?
东盟
“是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成员包括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6方而制定的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涵盖人口超过35亿,占全球47.4%,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32.2%,外贸总额占全球29.1%,是全球涵盖人口最多、最具潜力的自贸区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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